Sunday 17 January 2010

街头艺人的爱情,也许无关电影——《once》


电影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个卖花的女孩和一个街头的吉他手似无还有的爱情故事;一个很纯洁的纯洁到男女主角唯一的身体接触只是吻了彼此的脸的故事,很俗套,但是很吸引人。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里面的音乐。就像是人生的一小段轻轻的截取出来,通过胶卷放大到每个人的眼前,偶遇再分离,终究成为曾经。曾经,我们都这样旁若无人的走在街头吧,我背着吉他,你带着笑容。
当然最后一句只是我的幻想罢了。虽然我确实想过,背着一把吉他,唱着喜欢的歌曲,游走在城市的角落,终于写出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旋律,可是么,幻想终于是幻想,我要去做歌手,结果和乞丐的差距不会太大。 但是,作为一个街头艺人,或者浪漫一点叫做流浪歌手,在中国的生存环境确实和乞丐有得一拼。且不说那种能够混迹于各大酒吧的驻场歌手,反正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西单女孩。也许在匆匆而过的人们眼里,那些放在她琴盒上的钱其实和打发乞丐差不多吧。

我对这些音乐人了解得不多,不过感觉香港,台湾的街头歌手要幸运得多。My Little Airport,大懒堂不知道有没有过街头的体验,但是马上要来新加坡演出的棉花糖却是从街头诞生的。2007年5月30日, 一男一女 :吉他手 圣哲 和 主唱 小球,一张EP<2375> ,一张专辑《小飞行》,拥有感动我的力量。而他们能够这样子走到更大的大众面前,除了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整个的大环境吧。


回到电影本身,男主角和女主角各自创造演唱的歌曲都令人动容,他们吉他+钢琴的合奏也是整个片子最绚丽的一段。不过对我而言,我还是很喜欢他们在公交车上,男主角弹着那把破木吉他,即兴唱出歌来回答女主角对于他过去感情的提问。这就是音乐本来应该有的面目吧,除了会唱歌之外,一个好的歌手还要有这种对音乐和节奏的绝对敏感和控制力。 苏打绿在《陪我歌唱》的演唱会中就用歌曲的方式来介绍乐队的成员,至少对我来说,还是很喜欢这种形式的,还有邵小毛在酒吧里弹唱的《大龄文艺女青年之歌》,也像是即兴的吟唱,充满了灵气。

因为这是一部音乐电影,所以除了音乐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了。最后男主角去了伦敦,带着让每一个听过的人都折服的CD,女主角留在原地,在窗边弹着钢琴曲。 汪峰的《春天里》唱着:“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没有信用卡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 在桥下 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生活就是这样,有得比有失;有追求,就必须放下一些东西留在原地。离开之前,男主角和他父亲坐在桌子两边,父亲第一次听到儿子的歌曲,第一次为儿子除了修空调之外的天赋而赞叹。电影很含蓄,但却足够表达了。那一刻,也许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吧。

   

4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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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幅图的mm很pp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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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邵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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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地方还不错。
    很唯美纯净的电影,继续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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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把以前写的几百篇东西都放到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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